▪ 匯款銀行:台灣企銀 花蓮分行
▪ 銀行代號:050
▪ 戶名:蔡慶芳
▪ 帳號:76069805988
●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● 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:姓名、電話、帳號末五碼、金額、住宿日期、房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。
●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●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●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。
● 提供車站接送(免費預約)
● 烤肉場地
● 電視頻道
● 代辦食材
● 寄放行李
● 前院備有屋頂車庫
● 歡迎重機車隊
● 鯉魚潭立槳+獨木舟
● 溯溪
● 夜間抓蝦
● 天空之際,海灘飆沙沙攤車活動
● 泛舟
● 代買海洋公園門票
● 歡迎中小型寵物入住,每隻每天需加收300元清潔費。
●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● 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以前。
●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。
●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● 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。
●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●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● 民宿內所屬的物品請您愛惜使用,若有遺失或損毀,需照價賠償。
●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※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※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※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
● 平日 包棟一天5400
假日 包棟一天7500
● 可住6-7人
● 每加一個人+500
● 最高14人